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声称,澳大利亚移民部正在考虑对公民的看法入籍法律修订并指出,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是澳大利亚人民的荣誉,而不是个人声明的权益。澳大利亚政府希望加强公民入籍的诚信,并将给予移民部长莫瑞信新的权力,在欺诈或误导入籍的情况下撤销其澳大利亚国籍。它涉及到在申请澳大利亚签证和入籍过程中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申请人。然而,难民权益保护组织认为,政府对上述做法反应过度,并指出任何决策者都不应免除独立监督。据报道,根据澳大利亚的政策调整,绝大多数申请入籍的人必须在提交申请前在澳大利亚居住4年,其中至少12个月作为永久居民留在澳大利亚。这一变化意味着,如果你想入籍,你必须连续在澳大利亚居住12个月。政策变化还将防止配偶移民被滥用。当某人与澳大利亚公民结婚或有事实婚姻时,他们也将在海外停留时间作为满足入籍申请条件的一部分。据了解,过去,法院对有关规定进行了广泛的解释,申请人很少在澳大利亚居住,允许他们在海外居住以满足入籍条件。移民部声称,在某种情况下,行政上诉仲裁庭(AAT)澳大利亚澳大利亚配偶住在斐济,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工作的申请人入籍。据报道,这名男子在申请入籍前四年只在澳大利亚住了131天。移民部在提交给参议院听证会的报告中指出:申请入籍的人应该联系澳大利亚,而不仅仅是澳大利亚人。根据澳大利亚政府修订的法律,申请人必须在4年内在澳大利亚居住3 天,并与澳大利亚公民的关系真实、持续,才能作为配偶入籍。在此之前,移民部长莫瑞信还改写了在每次公民入籍考试上都会进行朗诵的“部长致辞”。现在部长致辞向新公民所宣扬的是:“我们的公民伟大而优秀,才能造就伟大而优秀的国家。我们澳洲的故事关乎勇气、伙伴情谊、忍耐与牺牲。我们的移民史是这个故事的中心,因为澳洲是全世界最成功的移民国家。”在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实施的政策调整中,最有争议的内容之一是增加部长的自由裁量权。在被指控的欺诈行为被定罪之前,部长可以撤销通过欺诈获得的公民身份。寻求庇护所资源中心(AsylumSeekerResourceCentre)创始人卡拉普说:我们的经验表明,寻求庇护的人通常会采取各种手段来生存。这可能意味着使用虚假文件获得必要的签证,以便进入一个安全的国家。他说:此外,由于他们的弱点,寻求庇护的人可能会通过新人的亲戚或朋友提交虚假文件。更糟糕的是,他们可能会被不合格的移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所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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