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加拿大移民法对配偶团聚的严格要求和规定是什么 你能为你的配偶保证移民吗 了解加拿大配偶团聚移民,帮助你尽快结束分居,与你心爱的人一起享受加拿大的精致生活。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任何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身份的人(持有加拿大枫叶卡)都可以保证其配偶移民加拿大。整个担保移民过程属于家庭团聚的亲属移民。在申请担保的过程中,具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持有加拿大枫叶卡)的配偶为担保人。没有加拿大居民身份的配偶为担保人或申请人。
加拿大移民法比美国法律更宽松。例如,根据美国法律,美国绿卡持有人的配偶移民优先级低于美国公民的配偶移民优先级。在加拿大没有这样的区别。加拿大公民和加拿大永久居民在申请担保配偶移民时享有完全相同的优先级。
1、担保人资格的法律规定
《加拿大移民法》对担保配偶移民的担保人资格有一定的具体要求:
(1)担保人必须证明她有足够的财务能力来养活被担保的配偶
所谓担保人的财务能力,可以是TA收入也可以是担保人或被担保人现有的资产(包括存款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移民官员必须看到担保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来支持被担保的配偶。
笔者的经验是,在担保配偶时,加拿大的担保人最好提供一些财产证明或收入证明,让移民官员相信被担保人来加拿大后不会靠社会救济金生活。至于提供多少财产或收入,你应该和专业律师讨论。
(2) 要求担保人在加拿大居住
大部分的担保配偶的移民案件,不会有这个问题。有一小部分案子,在申请担保配偶移民期间,担保人(加拿大枫叶卡持有人)在国外居住。这时,就会可能发生一些法律问题。
法律规定,担保人(加拿大枫叶卡持有人)的住所要求分为两种情况:加拿大公民和只有永久居民的担保人。
担保人为永久居民(持有加拿大枫叶卡):
法律规定,永久居民必须在担保配偶移民期间住在加拿大。如果担保人本人不住在加拿大,担保人不能保证他/她的海外亲属移民。
然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在么情况下居住在加拿大,什么时候不是。因此,一些担保人和移民官员经常对什么是居住引起的诉讼争议。例如,有些人在担保期间经常外出。移民官员认定他们的住所不在加拿大。一些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在海外为加拿大公司工作。移民官员认为他们的住所不在加拿大。诉讼结果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一些担保人胜诉,而另一些担保人败诉。这些法院判例所宣布的基本法律原则是,这取决于担保人外出的具体原因和时间。个案处理。
担保人是加拿大公民:
如果担保人是加拿大公民,被担保人是担保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法律规定担保人在担保期间不得住在加拿大。然而,法律还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必须承诺,一旦被担保人的移民身份得到批准,担保人将与被担保人(他/她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一起返回加拿大。
当然,读者可以想象,如果法律只要求目前居住在海外的担保人承诺,他/她将在配偶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回到加拿大,那就很容易了。只需要一个口头承诺。事实上,移民官员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并不那么简单。因为移民官员还将调查担保人的实际情况,以确定担保人是否会履行其承诺。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问题是担保人如何用事实证明,在他/她的担保成功后,他/她真的会和配偶一起回到加拿大生活。然而,很难证明一个人将来会履行自己的承诺(这不同于证明他已经实现了这一承诺)。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已经讨论了许多关于这个问题的案例。当事人如何让法官相信担保人的承诺确实会实现这些案例中的关键问题。法官的判决是:仅仅口头承诺将来回加拿大是不够的。双方必须提供具体证据(concrete evidence)。法官对具体证据(concrete evidence)还说明了内容。
首先,法官应该看到的是,担保人在国外的生活是否是永久性的 例如,担保人在国外有长期稳定的工作,特别是高度专业的工作,很容易让法官确定担保人已经在国外扎根,不再可能回到加拿大生活。所以我不相信担保人将来会回到加拿大。如果担保人在国外工作,但工作是一项相对简单的技能工作,可以随时终止,法官会认为在加拿大生活的承诺可能是真实的。
其次,担保人与加拿大的联系也非常重要。在一个案例中,法官特别要求担保人提供他在加拿大有房地产或计划购买房地产的证明。由于担保人没有提供任何相关证据,法官认为担保人的承诺是不可信的。因此,他的担保申请被拒绝了。
如果担保人在这方面确实存在具体问题,请与专业律师讨论。
二、配偶依亲移民的成功
配偶团聚成功的关键条件是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夫妻或配偶关系是真实的。对于大多数申请人来说,双方的配偶关系是真实的,这是很自然的。然而,从法律实践的角度来看,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夫妻或配偶关系是否真实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这里的争议是指在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上诉法庭上发生的诉讼争议。本文将争议分为以下三类:
配偶正式结婚
大多数担保人和被担保人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建立夫妻关系。
然而,众所周知,通过正式婚礼建立的婚姻关系存在着真假问题。当然,法律不允许假婚姻。法律依据是:如果婚姻的主要目的是移民,法律就不能承认这种婚姻关系。双方可能对此没有异议。
当然,有争议的情况是,海外配偶与加拿大担保人结婚的目的有其他原因和移民的目的。此外,海外配偶与加拿大人结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担保人有加拿大身份。在这种情况下,移民官员将根据上述法律来判断他们婚姻的主要目的是否是移民 如果主要目的是移民,移民官员必须拒绝申请担保。
判断婚姻的主要目的是否是移民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当事人应该回答移民官员,比如:你什么时候通过介绍认识的人 你们互相赠送信件了吗 你有约会吗 第一次约会的地点和时间 等等。如果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英语能力有限,不了解加拿大的文化背景,在面试中经常被移民官员误解,因此被错误拒绝。此时,您可以通过向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上诉法院上诉来进一步陈述您的婚姻事实。
事实婚姻的配偶(Common-Law Spouse)
新移民法正式采用:事实婚姻的配偶可以通过家庭团聚移民到加拿大。通过正式婚礼建立的婚姻关系非常麻烦,更难证明事实婚姻的真实性。困难在于,事实婚姻很难区分男女朋友。Common Law Spouse 成功移民的关键是证明,虽然双方没有正式举行婚礼,但双方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当然,这并不像一张结婚证那么简单。需要很多证明材料。
移民同性恋配偶
新移民法也正式接受同性恋配偶的移民申请。这种移民申请的难度也在于证明婚姻关系的真实性。还需要大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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