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移民局发布了最新的加拿大caregiver护理人员移民项目的新政策变化,那么这个所谓的家庭保姆移民项目是什么样的具体政策呢
月18日,加拿大开始接受两项新的护理人员移民试点计划:家庭儿童护理计划(HomeChildCareProviderPilot)家庭支持工人计划(HomeSupportWorkerPilot)。这两个试点项目将取代相同类型的原始计划。与原计划相比,新计划将取消限制雇主的工作签证,改为限制职业工作签证(允许申请人更换雇主);申请人家属有权申请开放工作签证和学习签证;雇主在雇佣海外雇员之前不再需要处理复杂的工作签证LMIA手续。加拿大移民局表示,该计划预计每年接受27 0名申请人(加上直系亲属,总人数不超过 00人)。
第一类:Caring for children pilot program儿童护理人员移民试点计划
对于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要求:
1–有加拿大家庭护理孩子的经验(寄养父母不算);
2–在过去的48个月里,全职加拿大工作经验超过24个月;
3–英文达到CLB 的成绩;
4–教育水平:加拿大大专以上学历一年;或海外相当于加拿大专业教育一年(学历需认证)。
备注:全职每周工作30小时;学生阶段的工作不算;工作描述必须符合相关要求NOC职业列表的规定。
第二类:Caring for people with highmedical needs pilot program专业医疗护理试点计划
对此类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要求:
1–加拿大工作经验如下;
加拿大注册护士和注册精神科护士;
持牌护士;
护士助理等患者辅助服务人员;
家庭支持护理人员(不包括家政服务人员);
2–在过去的48个月里,全职加拿大工作经验超过24个月;
3–如果是注册护士,英语需要达到CLB7;如果是持牌护士、护士助理或其他服务人员,以及家庭支持护理人员,则需要英语CLB ;
4–教育水平:加拿大至少需要一年的专业教育;或海外相当于加拿大大专以上学历一年(学历需认证)。
注:每周工作30小时以上可视为全职;工作描述符合岗位要求NOC的要求;入职符合岗位入职条件;需要提供有关从业牌照证明。
第三类:Interim Pathway for Caregivers护理人员临时过渡申请渠道
主要针对2014年11月移民政策变更LCP移民后,通过各种方式在加拿大工作的护士。如果能满足要求,可以根据这个临时渠道申请移民。
移民要求:
1–在加拿大有家庭儿童护理人员、家庭支持护理人员或两者兼有的工作经验;(不包括寄养父母和家政服务人员)
2–这些工作经验必须持有加拿大通过临时外包项目申请进入加拿大的合法工作,即必须有LMIA支持加拿大工作;
3–2014年11月30日以后,在加拿大全职工作超过12个月;
4–英文达到CLB ;
–教育水平:加拿大高中以上教育;或相当于加拿大高中以上教育的海外教育。
备注:全职每周工作30小时;学生阶段的工作经验不算;工作经验符合要求NOC岗位描述;海外学历需要认证;(WES认证)。
第四类:Live-in Caregiver Program (LCP) 家庭护理人员(家庭保姆)
针对持有Live-in Caregiver工作签证进入加拿大的人。是过去旧政策下取得工作签证的申请人,该政策即将停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有24个月的全职工作,才能加拿大后4年内全职工作24个月LCP的工作经验,或者3900个小时作为LCP工作经验(例如,22个月的全职工作包括390小时OT)。
2937